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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尚德药缘科技有限公司ACT001国际1类新药开发项目(中试线)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起止日期为2019917~929

一、建设项目概况

洛阳尚德药缘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400万元在洛阳市-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实验区洛阳片区-丰华路6号银昆科技园1#楼建设ACT001国际1类新药开发项目(中试线)项目属于新建,总占地面积1300m2,包括中试实验室、提取开发实验室、分析药化实验室、药理实验室、库房、行政科研办公区等。项目中试实验室设计产能小白菊内酯2t/a,每年100批次;小白菊内酯粗小试研发,每年为50批,产量为200kg年工作250天,劳动定员共10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中试以及新药研发过程产生的VOCs,采用UV光氧化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园区已建化粪池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各设备、引风机等采用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装置、基础减振、吸声、绿化等措施。

4)固废全厂固体废物均能综合利用或者得到合理的处置,对周边区域环境的影响很小。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ACT001国际1类新药开发项目(中试线)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洛阳市以及合洛阳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规划选址合理,污染物处理达标后的各项目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分析的结果看,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强化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尚德药缘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实验区洛阳片区-丰华路6号银昆科技园

  人:戴工

联系电话:13703794701

 

评价单位:河南青华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863创智广场2

  人:崔工

电子邮箱:903763435@qq.com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详见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x

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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